这类现象改善了!这些出游“姿势”不可取
又到了万物复苏
蓬勃生长的时节
湘湖里的植物想要安心“长大”
离不开游客们的文明守护
湘湖特聘摄影师蒋彤侃 摄
上周,湘湖曝光了一些不文明行为
以及公布了景区帐篷搭建调整范围
点击阅读☞《这些不文明行为被曝光了!湘湖搭帐篷,最新通知来了~》
一周以来,游客们也是积极配合、文明出游
绿化带内搭设帐篷和席地铺垫子的现象
明显相比之前减少了
湖边摸螺蛳、戏水的现象也有所改善
无证商贩相较以往大大减少
但是仍有小部分不文明的现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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✘在绿化草坪违停
✘在非规定区域搭设帐篷、破坏绿植
✘明火烧烤,存在安全隐患
✘存在安全隐患
《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》第二十六条中规定——
进入湘湖度假区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自觉遵守湘湖度假区有关管理规定,服从现场管理,爱护公共设施,遵守公共秩序,维护环境卫生。
湘湖度假区内禁止下列行为:
(一)随意倾倒垃圾;
(二)刻划、污损景物、设施;
(三)在规定区域外搭设帐篷;
(四)在湖区洗澡、洗涤物品、清洗车辆;
(五)擅自捕捞水生动物、植物或者在规定区域外垂钓、游泳;
(六)擅自向湖区、山林投放动物或者植物;
(七)擅自在湖区投放、使用游乐设施、运动船艇;
(八)在山林防火期内,在山林防火区野外用火;
(九)擅自占用、开垦、填埋湿地;
(十)擅自开山、采石、挖沙、取土、采矿等;
(十一)其他破坏湘湖度假区自然资源、人文资源或者生态环境的行为。
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,由度假区管委会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七项规定的,由度假区管委会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
湘湖的美丽需要我们一起守护
共同营造文明、美好、和谐的生态环境
展现最佳面貌~
湘湖特聘摄影师何鹃 摄